岩矿棉、玻璃棉、硅酸铝纤维及其制品出口退税率13%下调至9%
2024-11-20
2024年11月15日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下发2024年第15号公告《关于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》,提出: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:
一、取消铝材、铜材以及化学改性的动、植物或微生物油、脂等产品出口退税。
二、将部分“硅酸铝纤维及其制品;其他矿渣棉、岩石棉及类似的矿质棉(包括其相互混合物);玻璃棉制的垫;玻璃棉制的网、板及类似无纺产品;玻璃棉及其他玻璃棉制品”制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%下调至9%!
内容来源:国家税务总局网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