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4日,国家发改委在官网发布了关于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23年本,征求意见稿)》(简称《目录》)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。
据了解,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是引导社会投资方向、政府管理投资项目,制定实施财税、信贷、土地、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。现行版本是2019年本,于2020年1月实行至今。
根据公告,《目录》由鼓励、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。鼓励类、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外的,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属于允许类。
《目录》鼓励类(节选):
1. 建材
适用于装配式建筑、折叠式建筑、海绵城市、地下管廊、生态修复的部品化建材产品及生产设备;低成本相变储能墙体材料及墙体部件;光伏建筑一体化部品部件;全电熔法制备岩(矿)棉;B1 级柔性泡沫橡塑绝热制品;气凝胶材料;A 级阻燃保温材料制品,复合真空绝热保温材料,聚酯纤维类吸音板材,保温、装饰等功能一体化复合板材;长寿命防水防腐阻燃复合材料;装饰砖(砌块)、仿古砖瓦、水工及护坡生态砖(砌块)等产品及绿色低碳建材产品技术开发与生产应用。
2. 建筑
(2)绿色建筑技术研发与应用:既有房屋抗震加固、建筑隔震减震结构体系及产品研发、工程应用与推广,建筑节能、绿色建筑、装配式建筑、太阳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产业,建筑高性能门窗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与推广,绿色建造技术体系的研发与推广,建筑信息模型(BIM)相关技术研发与应用,零碳建筑技术体系及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,高性能隔声门、窗和通风隔声窗产品研发与应用。
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8月14日。
原文内容: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23年本,征求意见稿)》